2024年和合石及歌連臣角政府灰位申請方法如下: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在2024年5月公開編配
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8,040個骨灰龕位
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10,060個骨灰龕位
申請日期:
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正 至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
公開攪珠及電腦隨機抽籤日期及地點:
公開攪珠及電腦隨機抽籤預計於2024年第3季舉行。確切日期將在申請截止後適時公布
編配龕位日期:
食環署會按該公開攪珠及電腦隨機抽籤次序,稍後發信邀請中籤申請人於指定日期及時間辦理編配手續,以及其後有序地安排獲成功編配的申請人安放骨灰
申請公眾骨灰龕位所需文件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一份
先人的香港身份證或用作證明先人為香港居民的文件副本一份
每位先人的「領取骨灰許可證」或 「火葬證明書」 或 「遷移或撿拾骨殖許可證」 副本一份 # 如「領取骨灰許可證」或火葬證明書未有顯示先人的死亡日期,申請人則須提交顯示每位先人死亡日期的證明文件副本一份
如申請一個骨灰龕位以安放兩位或以上先人骨灰,須提交能證明其他合葬先人與首位先人之間的近親或密切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 (例如結婚證書、出世紙等) 。倘若未能提交有效證明近親或密切關係的文件,可前往辦事處辦理宣誓手續
申請方法:
在2024年5月13日至6月12日,申請人可於食環署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親身到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及遞交表格。
申請人透過網上申請 (https://app.fehd.gov.hk/newniche/N2024/)。申請後隨即收到附有申請編號的確認回條電郵,方便日後跟進相關申請事宜。
注意!申請公眾骨灰龕位資格:
就申請將骨灰存放在食環署轄下的骨灰安置所內,申請人須確定先人符合下列資格:
死亡時是香港居民,而其遺骸於死亡後三個月內在政府火葬場內火葬#;或
在緊接其死亡前的二十年內,有最少十年是香港居民,而其遺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火葬(須提交有關居港文件及有效合法證明文件)#;或
其遺骸是在香港經合法撿拾後在政府火葬場火葬的。
# 在遞交申請時須一併附上相關文件的副本,並於辦理編配手續時帶備正本。而透過網上申請而符合特定審批資格的中籤申請人於完成網上繳費後,需於安放先人骨灰當日帶備相關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
網上申請
更多詳情請瀏覽食物環境衞生署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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